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000020805號

附件:如文


主旨:函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4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39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0條,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3905號函辦理。
二、「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三條、第十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

正本:各上櫃公司、各興櫃公司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本中心上櫃審查部(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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