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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4月02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304002141號
正   本:
主   旨: 公告廷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簡稱:廷鑫一;代號:23581)自113年4月8日起併案停止櫃檯買賣。
依   據: 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第15款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4月2日臺證上一字第11318013212號公告。
公 告 事 項: 一、廷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之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前因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以下簡稱業務規則)第12條第8項情事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
二、嗣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該公司有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併案停止其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爰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及第15款規定,將廷鑫一併案停止櫃檯買賣。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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